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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史话》连载第一部汽车产业政策是怎么出台的(五

作者:小编 来源:未知 日期:2018-3-24 5:14:03 人气: 标签:中国第一产业是什么
导读:王秉刚(中国汽车技术中心):“产业政策要明确支持经济规模,要有政策鼓励,合资项目也要有规模要求。要用具体政策鼓励企业开发,鼓励零部件的发展,重复引进,…

  王秉刚(中国汽车技术中心):“产业政策要明确支持经济规模,要有政策鼓励,合资项目也要有规模要求。要用具体政策鼓励企业开发,鼓励零部件的发展,重复引进,支持家用轿车发展,汽车产品目度。”

  裘志民(重汽公司):“政策要体现出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鼓励自行开发。要重复建设,通过立法来制定汽车项目的标准。”

  黄正夏(原二汽厂长):“产业政策应明确全国建设二三个特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规模起点起码是100—150万辆,这也符合国际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没有效益就无法,这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铁律。”

  李龙天(南京汽车集团):“不上轿车成不了支柱产业,不进入家庭,轿车就发展不起来。合资轿车国产化需要有明确的比例,也要有明确的年限,不这样,技术进步就没有压力。”

  张盘(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支柱产业不是要来的,而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所要求的,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支柱产业,产品必须要达到这么几点:产品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对国民经济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的份额。支柱产业也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需要政策保障。产业政策的核心是干预,是资源分配,是政策导向,包括扶持和。”

  方喆(重汽集团):“汽车产业政策是要调动国家、地方、企业的积极性,我们面对的是一大而穷的基本国情,从这个意义上讲,积极性多一点比少一点好。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企业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汽车产业政策应充分考虑这个问题。”

  何光远:(机电部部长)“产业政策必须明确,到2010年,汽车产量要达到300万辆,初步形成支柱产业。产业政策要分阶段做出2000年和2005年规划,明确各种车型的比例和各自的发展目标,中国汽车支柱产业必须以轿车为主体;要有具体可行的政策扶持零部件专业化;必须要突出规模经济。全国重点3—5家重点大型企业,2005年有2家产量达到100万辆,若干家达到30万辆。扶持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是产业政策的核心,解决发展资金问题是产业政策的重点。”

  2、产品技术水平低,消化吸收能力差,没有形成自己的汽车设计开发能力,产品更新能力差,合资企业都没有产品开发机构,在技术上受制于人。

  2005年汽车产量达到300万辆,其中轿车占60%以上;汽车工业总产值达到3960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约占当年国内制造业产值的6%;汽车工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约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4%;汽车保有量达到2860万辆。

  通过联合改组兼并参股等手段使汽车工业初步达到经济规模,并形成四、五个具有经济规模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主要企业集团的生产集中度达到70%以上。

  产品品种基本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产品水平基本达到国际90年代水平,并进入国际市场,整车出口25—30万辆,年创汇达25亿美元。轿车、主要总成和关键零部件以及模具初步形成自主开发的科技体系。

  到2010年,汽车总产量达到600万辆,汽车工业总产值约6500亿元,占当年国内制造业的比重达到8%;汽车工业增加值为2000亿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年出口额为50亿美元;汽车保有量为4800万辆;汽车行业从业人员2500万人。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3年到2000年,产量目标为220—230万辆,以每年15万辆的速度增长,新增投资估计1000亿元。第二阶段为2000年到2005年,平均每年增加20万辆,到2005年达到300万辆以上。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具备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零部件同步发展能力和几个初具规模的企业集团。第三个阶段是2005年到2010年,到2010年达到年产600万辆的能力,基本形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993年8月7日—1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在主持召开了“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座谈会”。 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务院税则办、国务院机电办、国家体改委、财政部、机械部、外经贸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中心、中汽总公司、一汽、二汽、上汽总公司、天汽总公司参加会议。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和机械工业部以及上海汽车研究所、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汽车研究所都参与了政策制定的全过程。

  1994年1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听取了机电部、中汽总公司关于汽车工业情况专题汇报后,对汽车工业发展作了五点:

  1994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计委起草的《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纲要第“积极振兴支柱产业”明确表示:

  努力加快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的发展,使它们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工业要尽快形成少厂点、大批量的生产体制和有序竞争的市场结构,提高其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

  国家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快支柱产业的发展:制定和发布统一的产业政策,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施;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支柱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规范化的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国家在年度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中对支柱产业优先予以安排;将从财力、物力上支持支柱产业中某些重要领域的技术开发,经国务院批准,赋予少数大型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和权。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定条款,将支柱产业的部分产品作为幼稚工业品,采取适当的、有时限的;同时,为了换取关键技术和设备,允许有条件地部分国内市场。

  各项产业政策的制订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政策的实施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由国家计委进行综合协调。

  为了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纲要”对汽车投资项目的经济规模定下标准:轿车项目15万辆以上、轻型货车10万辆以上,轻型客车5万辆以上都需要国务院批准。

  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1994年7月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国汽车产业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部汽车产业政策,自从1985年国家将汽车列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后,时隔9年,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一是规模特性。要改善投资分散,生产规模过小的散、乱、差局面,促使产业合理化,实现规模经济化;对外资和进口实行严格控制,同时国家实行准入控制,实行定点生产和促使产业集团化等措施。

  二是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实现中国汽车产业的自主开发、自主生产、自主销售和自主发展。国家鼓励技术引进和学习,推进国产化政策,支持企业的研发活动。

  “政策”对中国汽车的投资、消费、产品与企业生产许可、国产化、鼓励与发展的产品和项目、贸易与服务等诸多领域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为汽车产业发展乱象,引导和规范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作用。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出台,为中国汽车工业大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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