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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微观主体优化重构的策略抉择

作者:小编 来源:未知 日期:2020-6-17 2:07:07 人气: 标签:国民经济的主体基础
导读:国民经济运行中,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共同构成了市场体系的运作框架。其间,一方面需实施长期性制度建构;另一方面,也会根据经济运行指标,阶段性地将…

  国民经济运行中,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共同构成了市场体系的运作框架。其间,一方面需实施长期性制度建构;另一方面,也会根据经济运行指标,阶段性地将能够反映社会经济偏好的相关参数输入市场机制,途径多重信号中介的动态承接传至微观主体。

  ■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国民经济呈现出“宏观趋稳,微观分化”的格局,诸多新动能、新增长点正在逐步产生与膨胀,但也有一些低效运作的“僵尸企业”给经济运行注入了不确定性因素。应当依托市场化与化手段稳步出清“僵尸企业”,实现国民经济微观基础的优化重构,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国民经济运行中,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共同构成了市场体系的运作框架。其间,一方面需实施长期性制度建构;另一方面,也会根据经济运行指标,阶段性地将能够反映社会经济偏好的相关参数输入市场机制,途径多重信号中介的动态承接传至微观主体。微观主体对信号进行分析后,实施相应协调反馈活动,从而产生内外联动,确保国民经济稳健化运行,使实现宏观调控目的。随着全面深化稳步推进,市场体系竞争活力逐步被激发,市场价格形成与运作机制日臻完善,利率与汇率市场化步入深水区,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推进。与此相应,国民经济运行与调控也逐渐由以往直接型、行政型调控向间接型、灵活型调控转变。

  但因国民经济微观中仍存在一些低效运作的“僵尸企业”,使信号传导面临诸多梗阻,资源配置效率尚待提高。要使市场化调控机制能够灵活实施并高效运转,除了通过深化以疏通传导机制之外,还应对调控信号接收端(微观主体)实施优化重构,逐步消除那些引起市场信号扭曲的梗阻,妥善化解刚性兑付,硬化微观主体预算约束,理顺微观主体信号接收与行为运作机制。最终构建出具有边际行为与市场活力的微观基础,使其能对市场预期与宏观政策作出灵敏反应,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过剩产能有序出清,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我国已经步入了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与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期。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问题与新挑战不断涌现,其中有周期性因素,也有结构性因素,但经济结构失衡所引发的潜在总供给弱化是经济增速下降的根源。相关部门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力求达到稳增长、调结构与控风险等多重目标有机平衡。尽管经济转型所衍生的阵痛难以避免,但应认识到,我国经济依然具备中高速增长的客观条件,经济机体仍存在着巨大内生潜力、广阔回旋余地和强劲复苏韧性。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进,“互联网 +”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新业态、新产业随之不断产生,诸多积极变化稳步。众多新兴微观主体吸纳着大量新增就业,为国民经济不断注入复苏活力,使其在相对低迷含着繁荣气息。“宏观稳健、微观分化”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经济运行的主要特征。上述积极变化为我国经济实现由以往高速增长向中高速持续性增长转换构筑了稳固根基。

  当然,经济转型中的新动能培育与旧动能替换通常要经历一定漫长周期。短期内的“增量注入”也可能难以十足弥合“存量优化”所产生的结构性缺口。不可否认,我国仍存在很多运作低效且无复苏前景的“僵尸企业”,因地方与多重利益纠葛难以有序出清。这些“僵尸企业”未能及时稳妥退出市场,占据大量社会资源,挤压着新行业、新业态发展空间。一些“僵尸企业”不断吸收着市场流动性,在其内部形成大量沉淀资金,弱化货币政策调控效果,使需求管理空间受到压缩。同时亦造成了过剩产能累积,而微观行为经过加总引申至宏观层面,就给国民经济带来下行压力,工业物价指数持续低迷。

  经济下行背景下,“僵尸企业”给国民经济运行注入了更多不确定性因素,占据大量社会资源,阻碍宏观政策信号传导,推升经济杠杆率,导致金融风险逐步累积。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导致大量资源闲置,扭曲市场运作机制,对资源优化配置构成多重障碍,弱化国民经济运行效率,阻碍经济转型升级。“僵尸企业”运作效益低下,却占据着众多资金、土地、劳动力、能源等宝贵资源,形成大量固化资源沉淀,阻碍其向效率更高部门优化流动。很多情况下,它们生产的却是一些低附加值且销不畅的低端落后产品,难以产生与其所占资源相当的收益,导致资源大量浪费,资本运作效率显著弱化,也给宏观经济注入更多风险,阻碍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调整,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可以说,如果“僵尸企业”与产能过剩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大量优质资源就无法盘活,通过市场力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从而阻碍我国推进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步伐。

  第二,阻碍宏观政策信号的传导,使货币政策政策边际效果显著弱化。在良序化市场中,利率是资金价格的测度指标。这时,央行就能通过调节市场流动性来调控市场利率,促进资金优化配置,使金融活水高效注入实体经济。然而,当前很多“僵尸企业”在相关部门下,具有较强预算软约束与刚性兑付,资金价格度与风险贴水很低。近年来,为缓解中小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央行多次降准降息,但效果不甚理想。问题就在于,货币政策一旦宽松,很多资金就优先流向上述低效企业,在其内部形成固化性资金沉淀,使信贷资源严重错配,阻碍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市场出清。因大量资金被它们占据,商业银行为了避险就会收紧对新兴行业贷款,导致信贷市场结构性收缩,新行业、新业态融资难度随之深化。笔者认为,在微观主体优化重构之前,若贸然实施大规模货币宽松,不可避免会衍生出“大水漫灌”局面,新兴主体的流动性需求仍难以有效满足。应稳妥推进微观主体的优化重构,淘汰落后产能与“三高”企业,为金融活水精准注入实体经济提供有效传导渠道,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第三,加剧银行体系脆弱性,推升国民经济杠杆率,造成金融风险不断累积。我国金融体系仍以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直接融资占比很低。“僵尸企业”经营效益低下,又因众多遗留问题而不断产生维持费用,加之产能积压引起物价指数低迷,更是加剧其收益下滑。直接融资较难实现时,为缓解债务负担,很多采取“借新还旧”甚至“借新还息”等方式予以临时缓冲。在“通缩债务”与“以贷续贷”效应的作用下,其不良资产逐渐扩大,资产负债表恶化速度加快,风险外溢效应深化。但很多银行明知其资不抵债,仍对其贷款,并寄希望于地方作保。这样,“僵尸企业”就变相形成了对银行的牵制,无形中助推银行不良资产扩张,导致金融体系坏账率持续升高,资产质量受到削弱,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同时,企业部门高负债所衍生的高杠杆更是对国民经济构成严峻。当达到一定风险阈值后,一旦资金链条发生断裂,就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其中所潜伏的区域性与部门性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僵尸企业”虽然为数众多,但多数未能有效出清,盘踞于国民经济体系之中,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出于保增长压力,对其长期扶持。一些“僵尸企业”经营效益虽然低迷,但因规模大、人员多,它们在地区经济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保增长、保障就业、稳定、保持税源与政绩考核的压力,地方与银行对其持续性扶持,干扰市场力量的正常出清。

  第二,“僵尸企业”契约与竞争意识缺乏,单纯期望外部输血,自身造血能力不足。有些“僵尸企业”利用地方保产出、保就业和维稳定的心理,或者标榜其历史资历,当其原有生产结构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时,它们并非采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产业高端化,实现市场竞争力,从而走出困境;而是单纯通过游说相关部门以套取救助资金,维持原有生产运作,甚至对旧业态重复投资,造成资源大量浪费,使我国产业结构低端化困境难以改善,给经济转型带来巨大阻力。

  第三,经济运行中市场化不足,意识与能力尚待加强。首先,因我国市场机制不甚健全,企业破产重组仍面临着体制机制障碍,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之功难以有效发挥,“僵尸企业”无法通过市场力量正常出清,最终成为阻碍国民经济良序化运行的。其次,有关部门受原有念,加之意识与能力欠缺,“僵尸企业”得以延续低效运作困局,而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更是难以实施。例如,有些地区认为企业破产会损害该地形象,对“僵尸企业”的起诉,地方法院可能受到行政化干预;破产案件审理难度高,法院自身可能难以受理和审判此类案件;破产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理等利益协调,司法部门常捉襟见肘。诸多体制机制梗阻导致“僵尸企业”既无法通过市场化、化手段实现破产重组,又因内部结构缺陷与外部挤压,它们也很难重获新生,致使市场运作逻辑失灵。

  “僵尸企业”给国民经济运行带来了诸多风险。应有效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依托市场化与化手段稳步出清“僵尸企业”,推进国民经济微观基础优化重构。盘活固态化沉淀资源,使其能向产生最优产出的部门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序化解旧动力所连带的体制机制,为新动力的延展与膨胀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与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同时完善失业救助与社会风险托底机制,为国民经济稳健化、良序化运转营造健康的市场。笔者认为,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化、化方向,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实施细则,为微观优化重构提供制度后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首先,依托市场力量,稳步出清“僵尸企业”,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优化国民经济微观基础。一方面,应约束地方财政和银行对无复苏前景“僵尸企业”的政策支持,使其能及时淡出市场。通过“创造性”盘活存量,加快沉淀资源由低效部门向高效部门流转,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企业创新力和内生活力。应统筹各方利益,尽量多重组、少破产,降低资源损耗,提高运作效益。但若是行政干预因素导致的“僵尸企业”,解决过程也不应完全排除行政化手段。另一方面,应注重优化增量,积极培育新兴行业,打造经济新增长点,有效对冲微观重构所可能产生的经济下行压力。其次,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将潜在困难与风险化解于制度框架之内。尽快制定破产法实施细则,填补原有法规漏洞,确保手段精准发力;加强资产化监管,避免因破产重组导致的资产流失,提高资产运作效率;侧重基于质量与效益的实质性考核,将微观优化重构因素纳入政绩考核过程,兼顾市场出清所引发短期P下滑与失业增加(不让官员为此失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第二,构建微观主体优化重构的多部门协调运作机制,并严格制定“僵尸企业”的界定标准,实施差异化处置。首先,微观主体优化重构具有“牵一发而动”特征,需要地方财政、税务 、工商、法院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应建立多部门协同操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微观主体重构过程中的统筹与引领作用,避免不同部门之间诿责。其次,金融部门需深化,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僵尸企业”多数背负大量贷款,一旦实施破产重组,银行呆账坏账就会增加,金融风险亦随之显化。应深化金融,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妥降低经济杠杆率和风险系数,支持银行对不良贷款与坏账的处置。同时可通过定向发行长期国债筹集专项资金,采取债务重组、债转股与债务抵消等措施,稳妥降低微观主体重构中的债务负担,切实化解金融部门的潜在风险。最后,应根据各地客观实际,严格制定“僵尸企业”界定标准,完善差异化处理机制。一方面,在精准排查基础上,根据各地实况,制定准确量化指标,严格界定清理范围。既做到精准移除,又竭力避免拉郎配乱象。另一方面,贯彻差异化灵活处置原则:落后产能企业,要重点淘汰;非落后产能且有复苏前景,但受市场冲击而暂时萎靡的,给予适当帮扶使其重获新生亦为权宜之计。

  第三,宏观政策要托底,稳妥守住社会风险底线。微观优化重构不可避免地会对P、就业与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需多管齐下,为微观主体优化重构营造良序化的宏观。首先,积极财政政策应精准发力。对中小企业实施结构性减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并缓解就业压力;构建激励相容机制,调动地方投资积极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适度扩大中央负债规模;加大对农村地区、落后地区基础设施投资,拓宽区域经济增长空间并有效改善民生。其次,采取稳中趋松的货币政策,同时注重其结构性。在微观重构中,应重视潜在通缩风险。货币政策在保持总量稳健的同时,应加大结构性调控力度,使其有效配合财政、产业与区域政策,为新行业、新业态注入新鲜血液,促进经济机体推陈出新,化解微观优化重构可能产生的局部性、区域性休克风险。最后,完善社会保障与就业体系建设。在市场出清过程中,必须重视劳动力失业问题,做好社会保障与再就业工作。一方面,应及时出台失业救助方案,筹备专项资金,解决员工短期生活保障问题,着力改善收入分配。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进劳动力再就业工作,稳步消除阻碍劳动力优化流动的制度壁垒,大力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新兴就业岗位。确保短期缓冲机制与长效优化机制协同推进,有效舒缓结构优化所衍生的外溢性张力 ,守住社会风险底线,使微观优化重构与宏观大局稳定之间达到有机平衡。兼职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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