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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收制度与地税征管范围

作者:小编 来源:未知 日期:2013-10-30 11:51:05 人气: 标签:税收制度
导读:目前,我国共有、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目前,我国共有、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18个税种。其中,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消费税也由海关部门代征。其他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的征收和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纳税人的权益,调整征纳关系以及改善税收征管,我国制定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1993年税收征管法颁布15年来,税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税收收入规模增长超过了10倍。与此同时,中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税收执法不断改善,税收征纳关系越来越和谐、规范,税收的职能作用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发挥。为适应深化、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需要,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各环节的、义务进行了新的规范,更全面明确了征纳双方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或法律责任,新的《税收征管法》于200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经过多年的完善和规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明确了天津地区税收征管的税务登记、管理、认定和证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和纳税申请等六部分共计86项涉税事项,规范了申请要素和办税流程,并全部纳入津税系统和税管员平台等税务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执行电子流程,在有效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严格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东丽地税同时出台税务人员管理办法和督办制度,明确税务人员职责,规范涉税事项各环节操作,严格税务执法行为,有效加强税收征管。

  税种知识简介一:企业所得税

  十月份是企业所得税三季度预缴期,所谓企业所得税,就是国家对企业或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去必要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即纯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体系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税收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市企业所得税现实行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为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自1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许倩供稿)

  作者:许倩

关键词: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