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银监局出台新规,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应对消费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主体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张珍)日前,山西省银监局制定出台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应对消费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主体,山西省银监局部门统一接受消费者投诉。 此次出台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对消费者投诉的接诉、受理、立项和转办等各个阶段进行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重点是购买或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对消费者投诉做出快捷、规范、合理应对的第一责任主体。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责任受理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山西银监局部门统一接受消费者投诉。记者还获悉,全省银行业监管机构仅受理“二次投诉”,即消费者应首先向投诉事项所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如果认为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妥善处理,再向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山西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省内消费者电话咨询最多的问题是,冒充银监局名义,向社会发布冻结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客户纷纷电话咨询山西省银监局。在此提醒消费者接到类似的电话最好向监管部门进行确认,谨防上当。 作者:张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