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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日期:2022-6-17 15:31:38 人气: 标签:企业投资管理
导读: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拟投资金额:热景生物技术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投资金额: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比例约占基金出资总额的3.18%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齐慎回避表决,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未能完成变更或备案手续将影响本基金运作和后续投资,具体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热景生物作为投资标的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因而给公司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

  3、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尽力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配合公司在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战略业务布局,增强产业协同的效应,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参与投资达晨财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基金”),合伙企业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母基金”)的监督下,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本次拟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目标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3.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齐慎回避表决,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规、国务院决定的项目除外,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项目)

  基金备案情况: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管理人登记编码分别为:P1000900。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至目前,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投资人达晨财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事齐慎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齐慎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任期届满未超过12个月,同时为达晨财智股东且任职达晨财智高级副总裁(高管),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从审慎角度出发,认定该笔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规、国务院决定的项目除外,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项目)

  范冰冰与王学兵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人名称:深圳市达晨科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A1MC7A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影视节目制作、发行、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电视节目传送、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游乐园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水族馆、名胜风景区、森林公园、主题公园、游览景区管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旅游用品及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日用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的销售;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以自有资产开展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及运营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项目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有限合伙人名称:河南省豫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6CM909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电车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背景: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在母基金的监督下,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选取稳健成长、风险可控的项目,做大做强优质中小企业,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主要投资对象: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且投向该类企业的资金规模比例不得低于可投资资本量的60%。

  出资进度:本次拟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目标人民币200,000万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于缴付期限前全部缴足。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退出期合计为八年,自有限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但须经得所持出资份额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且最多可将存续期延长一年。如延续期限的未满足前述相关要求,有限合伙企业应自存续期限届满之日解散,普通合伙人应以合伙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合伙企业资产。

  1、为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和高效,普通合伙人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专职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影响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的效率、专业性和性,不得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丰富的投资或者行业经验,任期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保持一致。

  2、 为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相关利益,防范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风险,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主要有限合伙人委派共同组成,具体人数由普通合伙人与主要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母基金可委派担任咨询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委派一名咨询委员会联席,协助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委员会的召集和主持工作,联席无表决权。

  合伙费用是指应由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承担的、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管理、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

  收益分配基本原则: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的原则。有限合伙企业设定门槛收益率为税前单利8%/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决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对象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且投向该类企业的资金规模比例不得低于可投资资本量的60%。

  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销售(营业总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被投资企业规模按照本基金初始投资时点之上一年度末的相关指标进行认定,对符合本条的被投企业的后续投资、跟进投资应当计算上述投资要求的完成额度之内,上述标准及条件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则以届时国家的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惠及范围的批复要求,原则上不投资行业领域,鼓励本基金围绕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投资。本基金应严格执行《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有关从事业务的及国家政策类行业。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退出期合计为八年,自有限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但须经得所持出资份额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且最多可将存续期延长一年。如延续期限的未满足前述相关要求,有限合伙企业应自存续期限届满之日解散,普通合伙人应以合伙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合伙企业资产。

  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和/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达晨财智的合作,借助达晨财智的资源优势、管理经验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及资本运作的能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可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未能完成变更或备案手续将影响本基金运作和后续投资,具体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齐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参与投资基金能够配合公司在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战略业务布局,增强产业协同的效应,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履行了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关键词:企业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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